一、申請案之提出
1.客戶提出驗證申請時,應先填妥管理系統驗證申請書,詳填申請者名稱、地址、聯絡人及申請驗證之管理系統、範圍、產品/服務/活動項目等基本資料。
2.並檢附:
- 相關之管理系統手冊或程序文件;與程序文件清單一覽表 ;
- 簡要的產品/服務/活動作業流程圖1份;
-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工廠登記證」(若非製造業者免附)或「組織登記證明文件」影本1份;
- 申請者地址之簡要相關位置或交通路線圖1份。
3. 若需"管理系統驗證申請書"檔案,敬請來電或來信索取
ucs@ucscert.com.tw
北: 02-27155577 中: 04-23156107 南: 07-2366229
二、申請書審查及文件核對
1.本公司收受管理系統驗證申請書後,將就申請書內容加以審查,並進行文件核對。申請書審查結果如申請驗證範圍不屬於本公司開放受理之驗證範圍或無法定實體之相關證明文件時,將立即通知客戶不予受理,並退回所有申請資料及相關文件。
2.文件核對結果如申請資料或文件不齊全時,將立即通知客戶限期內補正;客戶未於限期內完成補正時,將通知不受理該申請案,並退回所有申請資料及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