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證規範:

  • UCS之各項驗證規範依據 TAF、UKAS及ANAB等認證團體授權驗證必備之條件而建立。
  • UCS應為所有申請者服務,服務不應有不正當之財務或其它條件,不應以供應者之大小或任何協會或團體之會員身份予以限制,也不應以獲得供應者之數量為驗證/登錄之條件。UCS以公正無私的態度為申請者執行相關驗證程序。
  • 本公司財務來源皆來自驗證收入,其稽核保持公正性。

驗證範圍:

  • UCS為申請者提供雙方合約同意之驗證項目、時間及地點等驗證相關服務。

 

保密:

  • 對於業務上所獲知之相關資訊,UCS組織各階層均主動維持其保密性,除非基於法律程序之需求,並告知申請者,否則不得洩漏任何資訊。

 

驗證登錄:

  • 首次驗證服務包括:文件審查、模擬評鑑(預評-選擇性)、初次稽核、證書頒發。

 

驗證標誌:

  • UCS對申請者頒發證書時也授權申請者使用驗證標誌,申請者在管理系統符合登錄標準及證書持續有效的前提下,依驗證機構規定使用驗證標誌(證書及標誌的使用規定請詳閱"驗證確證與查驗之引用及標誌的使用須知")。持續增加驗證項目及認可地區,擴大您的證書能力。

 

追查稽核:

  • 在驗證登錄後,UCS對申請者做週期性的定期稽核,以確認管理系統執行及證書持續有效。

 

證書更新:

  • UCS對申請者頒發之證書,三年期滿須進行重新驗證稽核換證,以確保系統有效性。

 

申訴抱怨:

  • 申請者對本公司就驗證全部作業及其它相關事宜有申訴、抱怨、爭議的情況可至"聯絡我們>聯絡表單"處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