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事業單位積極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並有效降低職業災害,勞動部已於111年5月1日施行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實績費率計算及調整辦法」,將投保單位最近3年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績效及職業災害發生情形納入計算,其中獲得「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獎」企業,職業災害保險費率可減收最高之20%,連續3年。勞動部許銘春部長並於10月20日親自發給證明書,並期許全國事業單位,積極保障勞工安全衛生,避免職災憾事發生。
為鼓勵事業單位積極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並有效降低職業災害,勞動部已於111年5月1日施行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實績費率計算及調整辦法」,將投保單位最近3年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績效及職業災害發生情形納入計算,其中獲得「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獎」企業,職業災害保險費率可減收最高之20%,連續3年。勞動部許銘春部長並於10月20日親自發給證明書,並期許全國事業單位,積極保障勞工安全衛生,避免職災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