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碳足跡標章與ISO 14067皆屬於產品碳足跡的查證,但還是有其不同之處。
(1) 在產品類別規則(Product Category Rules, PCR)方面,碳足跡標章有硬性需求,需依照國內已有的PCR進行計算,也不可引用國外之PCR,若目前已有之PCR皆不適用,則須進行PCR的新制定或修訂,而ISO14067只提及「有相關之PCR存在時,應予以採用」,並沒有硬性要求;
(2) 在產品類型方面,碳足跡標章提到「產品可以計算前述五大階段(原料取得、製造、配送銷售、使用及廢棄處理)碳排放量即可依計算碳足跡結果,經第三方查證後,申請取得產品碳足跡標籤或碳足跡減量標籤」,若企業產品屬於B2B,則在五大階段中的使用及廢棄處理的情境較難假設,因此此類產品欲想申請碳足跡標籤難度較高;

